"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"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指导,网络游戏企业共同发起并参与实施, 旨在加强 家长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监护,引导未成年人健康、绿色参与网络游戏,和谐家庭关系的社会性公益行动。 "工程"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,一种家长实 施监控的渠道,使家长纠正部分未成年子女沉迷游戏的行为成为可能。
一、申请条件
1、申请人需为被监护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;
2、申请人的被监护人年龄小于18周岁;
3、申请人需为大陆公民,不含港、澳、台人士。
二、申请需要提交材料:
1、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用户家长监控服务申请书、授权书并手工签字(需下载,填写并打印,签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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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监护人信息表(包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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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被监护人信息表(包含被监护人所玩游戏相关信息及身份证明复印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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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(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)
5、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(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)
三、申请限制措施
1、根据监护人意愿屏蔽被监护未成年人相关游戏登录
2、根据监护人意愿,在被监护未成年人登录指定游戏时,邮件通知监护人。